招标文件(资格预审文件)备案
时间:2019-03-01 来源:撰稿人:李明丽 撰稿单位:
招标文件(资格预审文件)备案
(一)备案依据
1、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第十八条
2、《河北省建筑条例》第十四条
(二)备案流程:申请—受理—办结
申请条件:具备招标人编制的招标(资格预审)文件
办理机构:廊坊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
办理地点:廊坊市金光道40号建设大厦401室
联系电话:0316-5908186
办理时间:资料齐全当日立即办理
(三)需提交材料
招标人编制的招标(资格预审)文件
(四)承诺时间:资料齐全当日立即办理
(五)收费标准:不收费
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的决定.docx